編輯導語:圍繞電商平臺和新零售的數字化是零售數字化,零售數字化的核心是精細、精準,提升轉化率。圍繞品牌商和代理商的數字化是營銷數字化,營銷數字化除精細精準外,還要大開大闔,取得營銷突破。用零售數字化思維做營銷數字化,只有精細化,沒有營銷突破,可能是一條“豪華的死路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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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從微商城與云店的對比講起,微商城與云店,很多人以為一樣,都是小程序。其實,微商城是零售邏輯,云店是營銷邏輯。我們知道,微商城推廣很長時間了,但一直不太成功。特別是品牌商和代理商做微商城,成功率更低。
我很早就琢磨過這個問題,如果小店用微商城,線下流量簡單轉線上,沒有新流量,多此一舉。如果是廠家做微商城,渠道不愿意引流,無流量來源。
哪個渠道(主要是終端)愿意把自己的流量交給廠家呢?不符合人性。
簡單的結論就是,微商城是零售邏輯。如果品牌商用微商城,就是廠家做零售,注定做不大。廠家做電商,也是做零售,但需要買流量。廠家用微商城做零售,流量從何而來?買流量都無處買。
微商城的邏輯是B2C,與電商的邏輯一樣。現在,云店比較熱,不少企業做得很好,特別是一些企業通過云店取得了營銷突破。股市也反映出這個傾向,云店邏輯的平臺比微商城邏輯的平臺股價更高。
有人把云店比作連鎖微商城,還是從零售角度的思考。連鎖微商城仍然是零售邏輯,而云店恰恰是品牌商的營銷邏輯,因為云店的邏輯是B2B2C。
舉微商城和云店對比,主要是想說明一個問題:廠家要做的營銷數字化,別用錯了零售數字化的邏輯。
02
提到社群運營,馬上就對標微商,因為社群運營是從微商啟蒙的。提到數字化,馬上就對標電商,因為中國的數字化也是從平臺電商和新零售啟蒙的。
啟蒙從哪里開始,就容易壟斷概念的定義權。朱朝陽老師說,看了這么多營銷數字化的文章,其實都是講零售數字化的。把營銷數字化往零售數字化上引,會發現把局面做小了。
現在提供營銷數字化咨詢的,往往也是零售數字化咨詢,這是品牌商要警惕的。
現在講營銷數字化的論壇很多,我發現只有《新經銷》與《營銷數字化研究院》在2020年12月4-5日舉辦的“營銷數字化開年大課”的主角是品牌商,演講的內容主要是營銷數字化。
其它論壇的主流基本上都是零售數字化,但多數卻打著營銷數字化的旗幟。2020年數字化提速6年,不是所有數字化提速6年,而是品牌商的營銷數字化提速6年。平臺電商的數字化,早就很成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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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判斷是營銷數字化還是零售數字化,兩者有何區別?
主要看交易的技術路徑,到底是B2B2C還是B2C。零售路徑是B2C,無論B端是廠家(F2C)、代理商(B2C),還是零售商(b2C),統稱B2C。只要路徑是B2C,本質上就是零售。
只有非交易的B2C路徑例外,比如傳播數字化、研發數字化的技術路徑也是B2C,但傳播數字化屬于認知范疇,不是交易。傳統營銷的分銷路徑是B2B2C,準確地說是F2B2b2C。
管理路徑是分段的,分為品牌商的F2B,代理商的B2b,零售商的b2C。
營銷數字化,不過是把原來分段管理的路徑,統一在一個技術系統之上,成為F2B2b2C,簡稱B2B2C。因此,我更傾向于稱營銷數字化為全鏈路數字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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數字化因電商而起,因為電商天然在線。是否只有在線才算數字化,搞互聯網的人基本上是這么認為的,但做傳統的不這么認為。
一家飲料頭部企業的老板說,我就是個賣飲料的,貨值低,即時消費,你非要讓用戶在線,太難了。這家企業花了幾千萬搞數字化,但沒有找到有效路徑,相信很多品牌商面臨同樣的情況。
我心里清楚,用零售數字化的思維,是給這類企業找不到營銷數字化路徑的。現在一些數字化咨詢公司或系統公司,以零售思維做營銷數字化,要求必須全部在線交易,誤人不淺。
我很擔心,2020年營銷數字化提速6年形成的勢能,會因為用零售數字化的思維做營銷數字化,勢能很快會消散。實際上,2020年的營銷數字化提速,最受歡迎的系統是一物一碼。因為一物一碼可以先交易,然后在線關聯。
因此,品牌商必須明白營銷數字化的大環境:當在線率低的情況下,怎么通過少數用戶的在線(哪怕是先交易,然后在線,如一物一碼),撬動整個傳統營銷體系。
對于數字化是否一定要完全在線,我和方剛老師與鮑躍忠老師有激烈爭論。爭論之激烈,旁觀者直呼“要打起來了”。傳統渠道在線率低,難道就不能營銷數字化了嗎?難道只有純在線才能營銷數字化嗎?
我一直強調,營銷數字化是傳統營銷(特別是渠道)與互聯網全面融合的一次機會。因此,不要以在線交易多少判定數字化是否成功,而要以是否借助營銷數字化取得了營銷突破為標準。
只要取得營銷突破,無論在線不在線,只要銷量增加了,都要記營銷數字化一功。
全面融合不是全部在線化,而是線下工作與在線工作結合,成為一體。比如,我們在營銷數字化中就一直特別強調場景體驗的價值,希望場景體驗能夠助力在線傳播和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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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的社群交流中有下面一段對話:
劉春雄:電商托起了少量品牌,如三只松鼠。但是,電商至今沒有托起一個大單品,主要是線上的認知能力弱。
群友:電商就不應該托起來大單品啊?
劉春雄:托不起大單品,就做不出精品。
品牌商當然不希望營銷數字化像電商一樣,最后形成“產品的平庸化”。
主要原因上電商雖然便利交易,但卻不是認知的高效手段,即便是曾經寄以厚望的“精準傳播”現在也發現其實在邏輯上有很大的BUG。有了數字化,線下工作要向更重要的營銷工作進化:高強度認知。
高強度認知的主要價值,不僅僅是激活C端,更重要的激活B端。以強認知的方式激活,而不是在線的低認知強度激活。零售數字化的標簽是千人千面,營銷數字化的標簽是千店千策。兩者相比,千店千策是有杠桿效應的。畢竟,每個終端都有不小的存量(公域流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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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提出營銷數字化的障礙是零售數字化,還有一個重要原因。零售數字化主要解決的是“精準和精細”,提升用戶轉化的效率。說白了,就是個效率系統。如果用效率系統開展營銷,對于中小企業就是“螺螄殼里做道場”,是一條“豪華的死路”。
營銷數字化,核心價值是“營銷突破”。有了營銷突破,再精細化就有基礎了。B2C是買來的流量,當然需要精細、高轉化率。B2B2C是借助公域流量,如果有杠桿效應,當然可以取得營銷突破。
在營銷數字化中,我一直特別強調BC關聯數據、BC一體化、全鏈路數字化,因為只有這樣,才有營銷突破的機會。這是截止目前為止,數字化領域沒有人講解的內容,因為零售數字化根本就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。
什么是BC關聯?這是傳統企業營銷數字化特有的一個概念。我一直在反復強調,但能夠聽懂的不多。但是,像可口可樂、統一這些功底深厚的企業確實聽懂了,而且在實踐。
零售數字化,只有一個目標對象:C端,B2C只有一個對象。營銷的全鏈路數字化有三個對象:B端、C端,還增加了一個BC關聯。
打個比喻。一家兩口子有3個孩子,不能只強調有5口人,還要注意他們之間的關系。如果把夫妻倆當作B,3個孩子當作C,就把夫妻與孩子之間的關系定義清楚了。
BC關聯,不僅要定義B和C,還要定義B和C之間的關系。定義清楚了,在數字化環境中非常有用。營銷數字化的營銷突破,就在于要定義B和C之間的關系,營銷數字化的技術含量就在于此。
#特邀作者#
劉春雄,微信公眾號:劉老師新營銷(ID:liuchunxiong1964),人人都是產品經理特邀作者。現任鄭州大學副教授,碩士生導師,兼任北京大學EMBA課程主講導師,《銷售與市場》雜志社副總編,清華大學MBA、中國人民大學MBA特聘客座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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