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導語:在品牌營銷中,明星代言是一個很重要的方式,通過明星效應吸引飯圈進行營銷消費,擴大產品的知名度,同時提高銷量;本文作者分享了關于明星代言和品牌營銷的分析,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。
作為一名合格的粉絲,為偶像氪金絕不是“看到代言、下單付錢”這么簡單的事。
一場有組織有紀律的行動,從品牌在微博放出預告時就已經開始:粉絲要轉評贊品牌的營銷內容,也要配合其營銷活動,甚至是幫品牌做營銷;既要盡可能多付錢下單,還要在收貨后在社交平臺上曬單,甚至是再寫一波種草文案。
原本只是消費者的粉絲,在這一過程中自發充當了品牌的營銷團隊、公關,以及促銷員。
INTO1劉宇超話
對品牌而言,似乎沒有比找個流量明星更省心的營銷方式。而且粉絲購買力也是業界公認的“驚人”,只要給藝人一個title,安排一場直播,似乎一切都能事半功倍。
但事實果真如此嗎?
深諳飯圈套路和玩法的粉絲,其實早已明白——這不過是與品牌之間明碼標價的利益交換。粉絲并不是“不帶腦子”就被品牌轉化的對象,而品牌做粉絲營銷也絕沒有想象中簡單。
一、至關重要的title
過去,明星代言基本上只有“代言人”、“大使”這兩種稱號,頂多是有國際大品牌會在稱號前限定一下是中國區、亞太區還是全球。
但如今,時代變了,代言的title也越來越“內卷”:代言人、大使、形象大使、推廣大使、摯友、體驗官、推薦官……即便都稱為是“代言人”也會有區別,包括全線代言、系列代言、單品代言……
粉絲在超話中對title進行科普
粉絲們通常會非常明確這些title之間有何不同,也非常在意這其中的差別。他們會對比同類、同等級藝人拿到title的等級,以此來推斷自家偶像在品牌認知中的地位。
所以對title重要性并不清楚的品牌來說,營銷“踩坑”的可能性就很高。
華為就曾遇到過這類事件。2018年,華為官宣已經為華為nova代言兩年時間的張藝興會在新一年成為“首位合伙人”,并解釋并非是傳統意義上的股份合伙人,只是互相碰撞火花的“精神合伙人”。緊接著,華為又官宣易烊千璽成為“全球新代言人”,并且還格外強調是“品牌全球代言范圍內的首位中國藝人”。
事件前后粉絲評論對比
增加或更換新代言人,在任何品牌看來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。但在張藝興的粉絲圈里卻引發了強烈不滿:不僅有人號召取關品牌微博,更是粉絲集中發文稱品牌是“過河拆橋”,甚至群情激憤要求工作室與品牌解約,華為也因此被粉絲“撕”上了熱搜。之后華為nova3新品發布會推遲了十天,nova品牌的網絡口碑也出現了明顯下滑。
品牌在title問題上踩中粉絲雷區,但現實是,如今品牌又必須要給到明星一個title。因為對粉絲來說,有title會算作偶像的個人商務,沒title只會算作簡單的品牌推廣,前者的價值和分量必然會遠高于后者。
因為粉絲是為偶像付錢,他們在購買商品時會備注偶像姓名,以便讓品牌能夠清楚明星帶來了多少銷量。而沒有title,也沒有單鏈,粉絲會默認品牌是“廣撒網”找明星推廣,并不會單獨計算某個藝人個人帶貨數據,所以自己買不買都無所謂。當然也會有不清楚這一邏輯的粉絲,但他們還是會在超話中被其他粉絲“善意攔截”,經驗豐富的粉絲通常會送上提醒:大家理智消費,意思意思就好。
也就是說,如果品牌只是找明星藝人單純做推廣,在社交媒體上簡單發幾張廣告照片,也不設置粉絲購買的單獨鏈接,這種營銷極可能就是“無效”的。
二、越來越復雜的玩法
給title就是給“排面”,讓粉絲感受到品牌的重視,其實是最有效的營銷方式。而這其實也意味著,粉絲對品牌的要求越來越高。
高要求的體現之一,在于品牌必須得深度配合飯圈的一整套玩法。觀察今年新出道組合INTO1成員的商務活動,你就會發現品牌為了融入飯圈,其營銷玩法越來越多,流程越來越長,做得也越來越復雜。
首先,在微博做預告、預熱、官宣、放出明星拍攝的TVC,以及后續和明星、粉絲的一系列互動內容都必不可少。這么做目的不只是要充分調動粉絲的好奇心和熱情,更是與粉絲共同完成一次長周期的營銷活動。例如設置一些話題,讓粉絲轉發和參與討論;準備福利活動,炒熱粉絲群內氣氛等等。
其次,安排一次明星直播活動是品牌的“標配”。在直播前,品牌要和粉絲打配合共同宣傳直播活動;在直播中,品牌要設計更多游戲環節,并且最好是找專業主持人來配合而非主播全程控場。在直播后,品牌要出本次直播的成績單,還要找一些直播亮點與粉絲配合制造話題,沖擊熱搜。
到這里還沒有結束。直播促銷一波之后,品牌還需要另外準備收尾內容,以配合粉絲一貫的“曬單”(發布自己購買產品后的截圖)行動,例如曬單抽獎、轉發抽獎等等。而更加看重長尾效應、不只是想一次性“收割”的品牌,還會在直播中或后續營銷內容中設置一系列打卡活動,以此來激勵粉絲長期保持關注度和消費熱情。
粉絲曬單屬于常規操作
從預告到收尾,這一流程極長,因此品牌出現失誤的可能性也相當大。但此時的粉絲依然是“高要求”——品牌不能在任何一個環節上出紕漏,特別是在和明星相關的部分。
從一個用詞、一張圖片的瑕疵,到一場直播、一次活動的流程安排問題,任何失誤都會引發不滿情緒,甚至是帶來負面效果。
而粉絲的這種“嚴格要求”,從內娛偶像組合剛出現時就已是如此。2018年,找NINE PERCENT代言的品牌IDo就因為成員單人款銷量做公開排名、不同等級上的成員被配上不同表情,而被粉絲稱“圈錢意圖太明顯,吃相難看”。而后為了安撫粉絲舉辦的線下見面會,又因為組合出場時間過短,讓粉絲對于品牌的不滿進一步加深。
同樣,一貫找流量明星代言的品牌也會有失誤。NINE PERCENT代言的品牌悅詩風吟就曾向粉絲道過歉,而原因則只是成員名字中出現了錯別字,以及宣傳圖中出現小瑕疵。
做得好是“用心”,做不好是“圈錢”,粉絲從不會對品牌“手下留情”。
三、困于流量
從以上五花八門的玩法和極長的活動流程不難看出,品牌、流量明星、粉絲其實都處在一個頗為復雜和矛盾的“心理狀態”中:
品牌既想嘗到流量帶來短期銷量增長的甜頭,又想轉化粉絲成為忠誠消費者,做長期的生意。
粉絲明知道品牌就是為了割一波韭菜,但為了證明偶像的商業價值,又不得不竭盡所能地買。
而流量明星,特別是偶像組合想要以舞臺為主,但不得不先變成“接商單”達人;想要擺脫“流量”的定義,但又不能缺少為自己付費的粉絲。
品牌、粉絲、偶像藝人三方都受益于流量,但又困于流量。
流量的易逝性,讓品牌不得不選擇先與明星藝人短期合作,以此來規避風險。而短期合作則意味著要一茬一茬不斷換人,雖然是可以靠粉絲短期內提高銷售轉化,但長期來看品牌沒有收獲多少有黏性的忠誠消費者,很難實現長效留存。
同時,如今品牌給明星的是代言,但實際上做的只是短期帶貨。以代言帶貨,很明顯是走了一條更窄的路——因為原本流量明星就不夠大眾化,其覆蓋的群體就比較窄;而愿意為偶像下單的粉絲數量其實也相對固定,短期內可能并不會有爆發性增長。這樣一來,品牌似乎還不如去找薇婭和李佳琦直播帶貨。
找流量明星,究竟是想要快速帶貨,還是想塑造品牌?這其實是品牌首先應該想清楚的。
不少大品牌從不缺少明星來代言,給流量明星“xx產品大使”的title,很明顯其目的就是要帶貨。這款產品大概率會是新品或當季主推款,利用粉絲短期購買力,品牌就可以快速試錯和調整。例如蒙牛每年冠名兩大選秀綜藝都以某一款產品出鏡,且這款產品都在冠名時推出新口味,正是出于這一目的。
當然想塑造品牌、提升品牌認知,也不是說完全不能找流量明星。但至少在具體策略層面,品牌不應只是盯著飯圈那一套玩法,更不是一味去迎合和討好粉絲。如何以內容將明星的認知輸送至自身,如何以明星人設塑造自身形象,如何讓數十個代言在身的明星的粉絲第一時間只能想到你,如何利用明星帶自己“出圈”,這才是品牌要思考的關鍵問題。
明星代言本就是種再傳統不過、屢試不爽的營銷方式,從現代廣告誕生后的20世紀初就有品牌開始采用,如今就更不應該讓明星代言越走越窄、越走越偏。
即便大環境讓明星有了不同的分類,明星代言也絕不簡單等同于流量收割、飯圈營銷。
作者:呂玥,微信公眾號:營銷新引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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